APEC商务旅行卡
什么情况下旅行卡会被吊销?

根据外交部的相关规定,遇下列情况的,各级外办应向外交部领事司呈报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1)持卡人离开原单位时,要及时将旅行卡退还。持卡人所在单位应立即向上级外事主管部门通报人员单位变动情况,由外交部注销旅行卡并通报各经济体。
2)持卡人或所在企业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不再具备持旅行卡资格;3)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的管理办法;
4)审批、初审机关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持卡人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1)签证覆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要求申请人只能持一个有效的入境签证,如果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另外申请澳、新的入境签证,一旦获批,其后发的有效期较短的签证将自动覆盖旅行卡承载的有效期三年的“签证”,使旅行卡失效,导致持卡人无法凭旅行卡入境澳、新。其他经济体虽未见“签证覆盖”问题的发生,但亦不建议持卡人另外申请同类签证;
2)有效期:申请人获卡时,不仅在旅行卡上标注了有效期,同时附带一份相关国家获签情况及有效期的明细单。为此,申请人获卡后出访相关经济体,须妥善保管和查看旅行卡及明细单有效期,如有旅行卡与明细单所标注的有效期不一致时,则以孰短的原则为准;
3)出访目的与申请目的相一致:旅行卡是亚太组织为便利区域内商务人员往来所创立的特殊旅行证件,为此,获卡人如以留学、工作、旅游、探亲、访友等为目的,即与商务目的不一致的,不适用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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