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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换发私人事务(S2)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一)申请S2签证延期的探亲人员,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180日的停留期限;其他人员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90天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二)申请换发S2签证的(含持S2签证申请再入境次数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年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由被探望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需提交工作证或介绍信,以及身份证件)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换发签证的,原签证同时失效。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延期旅游(L)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3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邀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探亲、团聚类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一)申请Q2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18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二)申请换发Q2签证的(含持Q2签证申请再入境次数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年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由被探望人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换发签证的,原签证同时失效。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交流、访问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一)申请F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18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二)申请换发F签证的(含持F签证申请再入境次数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换发签证的,原签证同时失效。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邀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法规提示

(一)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在签证注明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三)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配合。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可以申请与所持《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等工作证明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首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有效期不低于90天。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聘用单位代为申请,凡代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的外管联络员证或身份证以及本人的社保证明。但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聘用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申请材料均交核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法规提示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

(三)聘用单位发现外国人离职、变更工作地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或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四)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配合。

(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可以申请与学校注明学习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首次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有效期不低于180日。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经招收单位申请,出入境管理机构同意的,可以由招收单位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招收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申请材料均交核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法规提示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

(三)招收单位发现外国留学生离开招收单位、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或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四)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配合。

(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记者类居留许可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180日。

Notes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申请材料均交核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三)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四)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法规提示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

(三)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配合。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遗失、损毁护照补发签证证件办证须知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原签证证件在护照报失前已逾期的,需接受处罚后方可申请补发。

(二)补发与原签证种类及入境有效期、停留期一致的签证。

(三)因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报失后,不能再作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签证证件。

(四)报失后在30日来办理补发。

(五)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团体签证补办或办理团签分离办证须知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年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由接待旅行社工作人员代为申请,并提交工作证或介绍信,以及身份证件。

(二)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三)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四)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六)接待旅行社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法规提示

(一)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二)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延期乘务(C)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3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邀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延期过境(G)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3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接待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延期、换发人才类(R)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一)申请R字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18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二)申请换发R签证的(含持R签证申请再入境次数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换发签证的,原签证同时失效。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邀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办证时限:3个工作日。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团聚类居留许可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其他人员可以申请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被探望人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申请材料均交核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三)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四)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法规提示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

(三)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配合。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延期临时记者(J2)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3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口岸签证办证须知

注意事项

(一)口岸签证机关收到邀请单位(个人)的代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邀请单位(个人)将获得口岸签证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申请人抵达口岸后凭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二)口岸签证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对个人签发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天、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的相应种类签证;对外国旅游团签发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5天、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的团体旅游签证;对外国人具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予签发签证。

(三)持有口岸签证的外国人,个人应当从口岸签证签发机关所在的口岸入境,旅游团可以从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入境。特殊情况下,外国人应当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在限定停留区域停留,在限定口岸出境。

(四)深圳、珠海、厦门口岸签证机关可以签发停留期限3天或者5天的特区旅游签证。持有特区旅游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停留区域不得超过入境口岸所在城市行政区域。

(五)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口岸签证机关缴纳签证费。

申请商贸签证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1.申请M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18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2.申请换发M签证的(含持M签证申请再入境次数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换发签证的,原签证同时失效。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邀请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延期、换发短期学习(X2)签证

申请期限

(一)申请X2签证延期的,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18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二)申请换发X2签证的(含持X2签证申请再入境次数的),可以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或二次签证,具体批准时限、次数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经招收单位申请,出入境管理机构同意的,可以由招收单位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换发签证的,原签证同时失效。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未满18周岁的,还应提交在杭监护人(在杭常住或暂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在杭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证时限:7个工作日;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办证须知

申请期限

(一)探亲人员,可以申请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180日。

(二)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被探望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需提交工作证或介绍信,以及身份证件)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二)医疗机构等接待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四)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五)经国籍审核为外国籍而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六)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法规提示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

(三)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配合。

(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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